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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helor Program in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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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紫荊不分系嘉星學生助學金,申請時間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

紫荊不分系嘉星學生助學金,申請時間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申請資料請繳交至不分系系辦。
一、申請資格: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供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學程學士班嘉星學生申請。其對象為: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A.低收入戶學生、B.中低收入戶學生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以上()()項,由學生依相關規定申請,經教育部核定公告為準;()()()項,由學生提供相關佐證資料進行申請,經諮商中心資源教室審核通過為準。
二、獎助項目與申請辦法
(一)       證照、考試與競賽:包括不限專業之各類型證照、考試及校內外競賽(例如各種語言檢定、電腦證照、國考等)
本項獎助採隨到隨審,每項證照、考試或競賽每學期限申請一次,且不重複補助。請自行洽詢導師完成學習輔導一次始得申請,請備齊「嘉星獎學金申請表」、「到考證明或參與競賽證明」。本項僅補助證照、考試或競賽之報名費;語言檢定部分以語言中心星學生外語能力檢定輔導措施未補助之測驗項目為限且每人申請總金額以8,000元為上限。
(二)       行政見習:係指在紫荊不分系系辦排定時間見習,見習完成後需繳交【附件一】行政見習學習心得。
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服務內容為參與本系安排之行政學習體驗、支援本系辦理各項活動,每人需服務滿25小時,於學期末前完成時數並繳交學習心得,格式參照附件一之範例。本項獎助視本學程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酌予調整,每人每學期至多發放8,000元整,每學期發放總金額以20,000元為上限。
(三)       人才養成:係指學生該學期擬定正式或非正式的多元學習計畫,如:修課、語言、考試、技能、才藝等。
1.請檢附以下資料以備審查:
(1)、  家庭狀況(例如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及其他家庭成員)。
(2)、  生活經濟需求概況說明(含是否領有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工讀…等)。
(3)、  學習計畫(500字以內) 。
2. 申請時間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  備齊上述「家庭狀況」、「生活經濟需求」、「學習計畫」資料,向系辦提出申請。每學期名額至多2名。通過申請者接獲通知後,於一週內攜帶學習計畫自行洽詢學習導師,經該學習導師同意後生效學習導師生關係,並回報系辦洽詢結果。期中、期末各繳交學習報告一篇,格式參照附件二之範例。
本項獎助每學期皆可申請,每學期請領新台幣10,000元助學金為原則,視申請人數與經費得酌予調整。獎學金分二次發給,受獎助之學生,每學期應至少與導師晤談二次
(1)、  第一次晤談審核通過後一個月內與導師晤談,擬定學習計畫。(2)、  第二次晤談期中考週後一個月內與導師討論學習成果。
3.多元學習計畫相關之報告、影片或其他作品呈現需為本人創作,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已領取獎助金者,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助金,並禁止參與本年度獎助金申請,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份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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