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一般生舊生
承辦單位:總務處出納組查詢,校內分機13308。 教務處教學組,校內分機11212。
下載網址及操作說明:請至【本校首頁】--【常用連結】--【學雜費繳費】。
第一階段需繳交團體保險費,繳費截止日:115 年 9 月 7 日(一)。
第二階段,於加退選截止日後第 3 週起繳費,確定日期以出納組公告為準。
(1)修習學分數在 10 學分(含)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2)修習學分數在 9 學分(含)以下者,除收取學分費(選修碩博班課程依碩博班學分費收費標準收費)外,另依學生所屬學院之標準,按其修習學分數比例收取雜費。
計算方式:雜費金額 x(修習學分數/10)。
(3)經本校核准出國交換之延修生:出國期間需繳交全額學雜費。
第一階段:繳交學雜費基數。繳費截止日:115 年 9 月 7 日(一)。
第二階段:依所選修學分數收取學分費,於加退選截止日後第 3 週起繳費,
確定日期以出納組公告為準。
※詳細收費標準及說明,請至本校網頁-常用連結-學雜費繳費專區下載【115 學年 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組查詢,校內分機 11212、11208
欲辦理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休學或續休學者,請於 115 年 9 月 4 日(五)前完成休學程序,可免繳學雜費。自本校行事曆學生上課開始日起,須先繳費註冊後再辦理休學,休學退費依本校學則第七條之一辦理。
承辨單位:衛生保健組,校內分機 12345。
學校註冊繳費單統一包含學生團體保險費用,請依繳費期限(註冊截止日前)繳費。
休學期間學生仍享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之權利,欲參加保險者請於當學期規定之註冊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若逾期未繳款則無法享有學生團體保險的保障。
學生團體保險但非強制性參加,不參加者請填具「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
經本人、家長及系所主管簽名後,請於 115 年 10 月 15 日前繳回衛生保健組,辦
理退保。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組查詢,校內分機 11212、11204。
承辦單位:學生安全組,校內分機 17266。
凡申請復學學生(男同學未役者),請於註冊前至學務處學生安全組,申請學生緩徵事宜;若休學期間自行申請服兵役者,復學後請持結訓令影印本至學務處學生安全組,申請學生儘後召集事宜。
完成線上申貸或臨櫃對保後,請務必將第二聯於 115 年 9 月 7 前繳回或掛號寄回學務處生活事務組,地址: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 168 號。
※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詳細說明、申辦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至學務處生活事務組網頁查閱:中正大學首頁à行政單位à學務處à生活事務組
承辦人電話:(05)2720411 轉 12104 (就學貸款)
12107 (學雜費減免)
12109 (弱勢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