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轉知社會實踐課程及畢業資格相關資訊
有關社會實踐課程及畢業資格相關資訊,
以下資訊皆可在「通識教育中心網站→公告欄→社會實踐」查詢:
一、 社會實踐畢業資格規定
1. 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社會實踐制度(以下簡稱新制)
以從新從優原則,適用所有學士班學生。
2. 規定:
學士班學生須修習經社會實踐課程委員會認證之社會實踐課程,
並到場域實踐6至10小時。
3. 當學期社會實踐課程清單查詢:
https://deptcge.ccu.edu.tw/p/
406-1025-66794,r2608.php?Lang=
zh-tw
二、 自動符合新制畢業資格之學生
1.係指:已完成服務時數,但未完成服務學習講座者。
2. 此類學生名單將於學期中統一由通識教育中心送交教學組,
同學無須額外申請,也無須再修社會實踐課程。
3. 名單查詢:
https://deptcge.ccu.edu.tw/p/
406-1025-68699,r614.php?Lang=
zh-tw
三、 大四(含)以上學生配套措施
1.如欲自願適用服務學習畢業資格規定,
須於114年3月15日前繳交切結書,
逾期未繳交切結書並符合畢業資格者,
屬於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生(須待當學期修課成績全部到齊,
始可領取畢業證書)。
2.切結書須由申請人親送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
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者,可填切結書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送辦理。
3.切結書及委託書下載網址:
https://deptcge.
ccu.edu.tw/p/406-1025-67830,
r614.php?Lang=zh-tw
四、 社會實踐通過名單查詢網址:
https://deptcge.ccu.edu.tw/p/
406-1025-66877,r614.php?Lang=
zh-tw
如有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承辦人江小姐,電子信箱:
admjj
@ccu.edu.tw
<mailto:
admjyj@
ccu.edu.tw
> ,校內分機:17305。